2022年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院26个专业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根据我院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65%的比例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考生分为六种类型,1类为具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类为中职、技校和职高毕业生;3类为不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有学考成绩的往届高中毕业生;4类为在高中阶段获运动员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参加省市级(含)以上比赛获前八名者或参加县市级比赛获前六名的应届体育特长生,5类为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部门提供认定证明),6类为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第十二条 我院2022年单招总计划为255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2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一)一、二、三、四类考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系部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标准(元/年)

建筑系(395)

建筑设计

105

7500

建筑室内设计

105

7500

城乡规划

55

5060

建筑动画技术(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方向)

30

7500

建筑动画技术(建筑可视化方向)

40

7500

风景园林设计

60

7500

建筑工程系(574)

建筑工程技术

425

5060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47

46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5

7500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47

4600

管理工程系(585)

工程造价

330

5060

建设工程管理

90

4600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55

4600

现代物业管理

65

460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45

4600

建筑设备工程系 (486)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205

4600

给排水工程技术

55

4600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56

4600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55

4600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55

4600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60

4600

市政与路桥工程系(416)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160

4600

市政工程技术

90

460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63

4600

道路工程造价

48

4600

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

55

4600

合    计

2456

――


(二)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考生类别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标准(元/年)

社会人员

建筑工程技术

50

5060

退役军人

专业任选

20

――

体育特长生

专业任选

24

――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六条 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优先录取填报我院为第一志愿学院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院为第二志愿学院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 按考生实际分类及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名人数情况,确定不同类别考生的招生计划,按各类别计划数除以该各类别报名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可适当增加中职类招生计划,提高中职考生的录取率(第4类考生录取规模控制在2021年度招生总计划的6‰以内)。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


第二十八条 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依此类推。若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有剩余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九条 总成绩相同时,一类考生(含应、往届)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二三类考生(含应、往届)按文化素质测试依次排列,四类考生按体育特长测试分依次排列。


第三十条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三十一条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不能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单招专业范围内按学籍管理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第三十二条 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


第三十三条 单招录取考生享受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等待遇。


第三十四条 我院将通过官网(http://zsw.hnucc.com/)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


具体安排


1. 3月30日前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 3月31日―4月4日公示拟录取名单、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录退。


3. 4月6日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4. 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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