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单招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等2类考生设招生计划513名,以第一院校志愿实际报名人数为基数,确定不同类别考生计划;社会人员考生设计划6名,其中退役军人3名;技能特长生设计划32名;艺体特长生设计划19名,其中体育特长生13名、艺术特长生6名。单独招生总计划数为570名。


第十七条 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应往届中职考生、社会人员考生3类考生招生专业计划见下表;技能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根据录取规则单设专业计划。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退役军人

社会人员考生(不含退役军人)

合计

学费标准(元/年)

1

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中乌航空维修)

12


12

5060

2

无人机应用技术

25

1 

26

4600

3

通用航空器维修

25


25

5060

4

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

30


30

5060

5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25


25

5060

6

导弹维修技术

25


25

5060

7

应用电子技术

20

1

21

5060

8

电气自动化技术

20


20

4600

9

民航通信技术

25


25

4600

10 

航空发动机制造技术(中乌航空制造)

11


11

5060

1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5


35

5060

12

工业机器人技术

20


20

5060

13

智能焊接技术

30

1

31

5060

14

数控技术

30


30

5060

15

空中乘务

90


90

8000

16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40


40

4600

17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40


40

4600

18

通用航空航务技术

13


13

4600

合计


516

3

519



备注:


1.社会人员考生中退役军人可填报上表中所有专业。


2.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中乌航空维修)、航空发动机制造技术(中乌航空制造)是学院与乌克兰国立航空航天大学进行“3+2”校际合作,学生在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完成三年学习,取得专科文凭,执行学院学费标准;满足乌校方向条件,可申请直通乌校方完成两年学习,取得本科文凭,执行乌校方学费标准。


单招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院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十一条 按赋分规则得出的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第二十二条 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个院校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方可接收第二院校志愿考生。


第二十三条 根据考生类别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录取控制线,按照专业志愿清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则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当成绩同分时,分别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二十五条 专业适应性测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体育特长生在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合格不予以体育特长生身份录取。


第二十六条 体育特长生、退役军人身份分别在同一专业录取不超过2名。


第二十七条 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和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的技能特长生,考生须按时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执行免试录取,录取专业由学院对口推荐。


第二十八条 社会人员考生、艺体特长生身份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A”,按“通用赋分规则”录取控制线的70%为“B”,A<B不予录取。


第二十九条 以社会人员考生、艺体特长生、技能特长生身份未录取和报考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未录取的情况下,可按“通用赋分规则”参与录取。


第三十条 学院招生网公示拟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视为放弃录取。

2023年湖南单招笔试+职业技能培训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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