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报名时间及相关招生信息
2022-12-12 15:32:54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教育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有关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8号)等文件要求及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办学实际,2021年我校面向湖南省实行单独招生,招生专业38个,招生计划3200人。方案如下。
一、成立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招生处合署办公,邓国文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事务由招生处统筹安排;单招录取由招生处负责执行;学校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组考和阅卷;学校总务处负责考试期间的水电和医疗卫生保障;学校武装保卫部负责考试场地的封闭及疫情、安全防患工作;学校宣传统战部负责在学校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学校单招信息,学校纪委、监察室对单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21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2、报考条件:
根据生源特点,将考生分为A、B、C、D四大类
A类: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2021年高考报名考生类别为准);
B类: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的应、往届中职(中专)毕业生(以2021年高考报名考生类别为准);
C类: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21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体育特长生。体育特长生指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高中(中职)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前六名,或市级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前三名者,并持有获奖证书和秩序册。
D类: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的应届中职(中专)优质毕业生。优质毕业生指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或者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等奖者。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A、B类招生专业和计划
注:
1、单招专业、计划数最终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2、除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外,其余专业男女兼招;
3、各分专业计划可视报名生源和专业建设情况可适当调剂录取或调至高考投档;
4、学杂费包括: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代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5、招生类别:历史类、物理类、职高对口,学制:三年,学历层次:高职(专科),选考科目不限。
二)C、D类招生专业和计划
注:A、B类考生的招生计划减去C、D类招生计划后,根据A、B类考生实际参考人数比例,按相同录取率计算后确定。D类招生计划不限。
四、报名程序
1、志愿填报:所有类别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填报2021年我校单招志愿(含专业志愿,以第一专业志愿为准)。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考专业志愿。
2、网上确认及缴纳报名费:所有考生网上填报好单招志愿后,按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的确认缴费流程进行网上确认及微信支付报名费。重要提示: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的考生,视为我校单独招生报名未成功,不予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
3、志愿填报时间: 3月8日-3月16日
网上确认、缴费时间:3月9日-3月17日
4、报名考试费:80元/人
五、报名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和我校单招报名资格的考生,以及网上填报志愿但没有进行网上确认和缴纳报名费的考生不予以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审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考时所采集的信息。
2、C类考生资格审查:凡报考C类考生请于3月17日前将相关资料直接送达学校招生处。需要送审的材料有:有效身份证,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证书,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原件(含复印件,复印件不退还)。C类考生资格审查由学校组织专家老师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审查通过的C类考生方能参加体育特长测试。
3、D类考生资格审查:凡报考D类考生请于3月17日前将相关资料直接送达学校招生处。
需要送审的材料有:有效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含复印件,复印件不退还),湖南省中学生职高对口技能等获奖登记表(学校招生网自行下载 点击下载),请考生填报此表后,到在读中学和当地市、州教育局签署意见并盖章。
D类考生资格审查由学校组织专家老师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审查通过的D类考生可免试入学。所有类别考生资格审查结果于考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考及评卷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按国考规定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模式
(1)文化考试:
A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文化考试成绩依据,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 但必须参加综合技能测试。其文化考试成绩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认定,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次成绩为依据,按总分折算(满分分值为300分)。
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考语文、英语两科,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英语基础科目知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B类:考生考语文、英语两科,主要考查职高教育阶段语文、英语基础科目知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C类:考生考语文、英语两科,主要考查体育特长生高中(职高)教育阶段语文、英语基础科目知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应届普通高中毕业体育特长生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文化考试成绩依据,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但必须参加体育特长测试。)
D类:考生免试
(2)技能测试:
A、B类:以面试的形式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满分150分。(A类考生面试时倾向于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B类考生面试时倾向于实践技能、专业基础知识)。
C类:考生体育特长测试。体育特长测试由我校自行拟定田径、篮球、足球等项目(其它体育成绩特别突出的单项不限,可做加分项。考生需自备运动鞋及运动服等运动装备)。满分为150分。
D类:考生免试。
2、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志愿填报、确认、缴费手续且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我校招生网公示的打印流程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3、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22日~3月26日
4、考试时间:
①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3月27日上午:综合技能测试(含体育特长测试) 8:30~12:00
②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中专)毕业生3月28日上午:英语 8:30~10:00 语文 10:30~12:00下午:综合技能测试(含体育特长测试) 14:30~18:005、考试地点:学校本部(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6、评卷:由我校组织专家、教师评委参照《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7、受疫情影响,来校参考的考生,考前十四天内禁止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到校参加考试期间需准备健康码,自备口罩,进入考场前需测量体温,考试过程全程佩戴口罩。
七、录取
1、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学校将根据A、B类考生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成绩,结合考生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以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按考生类型分专业确定录取比例,分开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取并公示,其录取比例保持一致;C类学生择优录取;D类考生免试录取。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艺术教育和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的考生,获得幼师资格证者优先录取。
2、单招预录取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缺计划按成绩择优顺序递补录取。
3、专业调剂:按上述录取1、2原则录取后,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未录取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专业调剂录取。学校根据申请专业调剂考生的成绩择优预录取并公示。
4、经考生确认后的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5、凡被我校单招录取学生不得转学。
八、入学资格审查和体育特长生要求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和入学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及不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取消录取。
2、我校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九、剩余计划安排
如学校单招计划不能完成,剩余计划则调整至我校的湖南省普招计划参与高考常规投档。
十、招生纪律及责任追究
1、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做好单招各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招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管理,认真梳理单招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点,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招生、考务、后勤、安全保卫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统筹协调,确保万无一失。
4、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单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考试,录取等关键环节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并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对单招违纪行为实行问责和追责。
5、学校聘请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无关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代表2-3名对学校招生测试、录取现场进行监督,建立与完善招生工作的第三方监督机制。
十一、联系方式招生电话:0746-6367068、6666009 (学校招生处)
举报电话:0746-6663058(学校纪委)
联系地址: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289号
邮编:425100
招生网址: http://hnyzzy.com/zsc/
十二、本方案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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