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查看各学院调剂要求请点击链接:https://yjszs.gpnu.edu.cn/info/1154/2205.htm

调剂

我校部分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相关学科专业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有关政策依据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对外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录取

(一)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

(二)我校非全日制专业方向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复试总成绩

1.非会计专业:复试总成绩=复试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成绩,低于150分(满分25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会计专业:复试总成绩=复试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复试总成绩低于186分(满分31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会计专业学位的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来计算,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五)有关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复试与录取工作。

今年我校继续招收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教师专项计划考生,招收112人。相关复试录取方法请查看相关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详情请查看《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硕士研究生阶段)专项计划公告》

网站链接:https://yjszs.gpnu.edu.cn/info/1154/2115.htm

(六)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