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高考历年录取分数线一览表
2023-05-10 11:00:35
在选择院校和专业时,2022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分数线以及最近三年分数线是2023年考研学子十分关心的数据,为了方便大家查询,优学历高考网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陕西师范大学2016-2022历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一览表,包含学硕和专硕,供大家参考,真切希望大家都能考上自己满意的学校。
(一)普通考生分数线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01 |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02 |
国际商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03 |
教育学部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04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05 |
国际汉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06 |
体育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07 |
文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08 |
外国语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09 |
音乐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10 |
美术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11 |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12 |
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13 |
历史文化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1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15 |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16 |
化学化工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17 |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18 |
生命科学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19 |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20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22 |
宗教研究中心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2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24 |
心理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25 |
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26 |
民族教育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29 |
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30 |
“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3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032 |
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工作方案 |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1.国家线总分>=300分,总分降20分;200分<=国家线总分<300分,总分降15分;国家线总分<200分,总分降10分;
2.单科满分=300分的,单科降10分;单科满分<300分的,单科降5分;
3.少干计划中空余计划用于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
4.根据复试分数线和进复试人数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
(三)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分数线
政治、英语成绩>=40分;满分150分的业务课成绩>=70分;满分300分的业务课成绩>=140分,总分>=280分。
(四)相关说明
1.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进行,一志愿复试时间拟定于3月25日开始,各单位分批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复试平台及考生注意事项见各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各单位复试工作方案确定后,会及时在本通知“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更新链接,并用红色字体标注,方便考生查询。
2.我校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经学校审核后会在本网站公布,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查询了解。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2022年3月24日17前将书面申请材料(扫描版)发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jsc3@sn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4.其他招生复试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本网站及相关招生单位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附件【附件2: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分专业招生计划数.pdf】
点击链接查看复试分数线和附件详情:http://yz.snnu.edu.cn/info/1008/2682.htm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依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硕士招生计划,结合各招生专业初试成绩分布、上线生源情况等因素,学校在招生简章公布
的招生计划基础上,对部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非全日制各招生专业、音乐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名额按2021年各专业招生计划160%的范围确定;其它各招生专业
(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按2021年各专业招生计划120%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二)根据各专业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单位根据国家文件精神以及《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可择优遴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3.各单位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不超过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可对本单位分专业招生指标进行调整,调
整方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4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录取:
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80分,政治、外语不低于4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70分。
5. "退役士兵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录取
复试名单确定原则∶除管理类联考各专业外,两类专项计划分数线在报考学科线基础上,总分降30分;单科成绩小于等于200分的,单科降15分;单科成绩等于300分的,单科降20分。降分后,各专业复试人员的成绩不低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管理类联考各专业要求总分不低于150分,外语不低于30分。两类专项各专业招生计划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依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扩招工作的相关要求及下达我校的增量计划,结合各招生专业初试成绩分布、上线生源情况等因素,学校在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基础上,对部分全日制专业学位增加招生计划(分专业新增招生计划见附件二,新增招生计划与招生简章公布的计划均用于录取一志愿考生)。
复试名额确定原则:非全日制各招生专业、音乐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名额按2020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简章计划+新增计划)160%的范围确定;其它各招生专业(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按2020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简章计划+新增计划)120%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一)根据各专业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单位根据国家文件精神以及《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可择优遴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3.各单位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不超过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可对本单位分专业招生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报研招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初试情况等有关因素,将招生指标按专业分至各单位。复试名额按2019年简章招生指标160%(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根据各专业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单位根据国家文件精神以及《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可择优遴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3.各单位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不超过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可对本单位分专业招生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报研招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初试情况等有关因素,将招生指标按专业分至各单位。复试名额按2018年简章招生指标160%(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的范围确定(音乐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名额按2018年简章招生指标200%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根据各专业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单位根据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相关调剂原则,可择优选择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3.各单位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不超过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可对本单位分专业招生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报研招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初试情况等相关因素,将招生指标按专业分至各单位。复试名额按2017年简章招生指标160%(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根据各专业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单位根据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相关调剂原则,可择优选择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3.各单位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不超过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可对本单位分专业招生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报研招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初试情况等有关因素,将招生指标按专业分至各单位。复试名额按2016年简章招生指标160%(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根据各专业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相关调剂原则,可择优选择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3、各学院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不超过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可对本学院分专业招生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报研招办批准后方可实施。基本原则为:①在学术型各专业指标内和专业学位各专业指标内可互相调整,调整前提为上线人数少于简章所列招生数的专业;②学术型招生简章中所列招生数不含推免,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数含推免;③少数民族骨干考生、单独考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的招生计划不含在招生简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