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潇湘职业学院单招学费:10300-1670元/年。以下是各专业收费标准,供大家参考:说明:通常来说,单招类专业学费和普通高考专业学费是一样的,录取后的学历以及在求职、升学、考证、等方面和普通高考录取待遇也是一样的。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我校2023年湖南省单招总计划为2562人,具体分类别分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3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二级分院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标准(元/年)

信息工程学院

大数据技术

3年

30

12400

大数据技术(华为ICT方向)

3年

80

16700

广告艺术设计

3年

150

12400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3年

40

124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90

1518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140

12400

软件技术

3年

100

12400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122

118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80

12400

商学院

空中乘务

3年

50

14200

旅游管理

3年

30

11100

电子商务

3年

140

13880

市场营销

3年

30

11100

现代物流管理

3年

80

10300

商务英语

3年

20

103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年

30

11100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100

11100

汽车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180

12000

数控技术

3年

30

11800

应用电子技术

3年

30

114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3年

90

12400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5G移动方向)

3年

20

11400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华为数据中心方向)

3年

80

164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年

20

124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年

10

124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3年

30

1180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年

30

124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50

124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20

12000

学前与军体学院

表演艺术

3年

20

15300

民族传统体育

3年

50

109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年

30

11400

体育教育

3年

110

11400

学前教育

3年

450

12000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二十四条应届普高生及非应届普高生的类别认定及高中学业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名数据为依据,如报名数据与事实情况不符,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报名点认定方可改变,如无法提供材料及认定结果,则以报名数据为准。没有学业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生必须按照非应届普高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按非应届普高生类别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是在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实际参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实际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实际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非应届普高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

第二十六条各类别考生录取方法,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各类别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第二专业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三专业进行录取(以此类推到考生填报的最后一个专业),服从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高低和各专业剩余计划在所有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七条遇到总分相同情况,依次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所有成绩全部相同,则增加计划全部录取。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通过官网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空缺出来的计划,按从高分以低分的原则,在同专业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如生源不足,则按第一批录取时的调剂原则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九条各类别各专业招生计划公布后,不再调整和追加,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经查实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4、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一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原则上不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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