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优学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日前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获悉,从2013年起天津大学博士生招考环节将进行重大调整:初试笔试科目将由三门降至两门,只进行外语和专业基础课测试;原本安排在笔试环节的第三门专业课考试将改在复试中进行,由各学院组织,统称为“3001专业综合测试”。

天津大学的这一改革,旨在增加复试考核权重,构建多元化的考核形式,更加注重学生实践能力评价,同时也扩大学院、学科和导师的招生自主权。为了加强监督,天津大学实行了“导师审核、基层学术委员会监督、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监督、学校纪委监督”的四级监督机制,对招考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的把关制度。

同时,从2013年起,天津大学招收委托培养博士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指标为1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调整为3至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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