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2021-09-03 15:37:5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83号),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㈠符合湖南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0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㈡符合湖南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0年高考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等社会人员。
二、考生类别的划分
根据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要求,报考我院的单招考生分为A、B、C、D、E五类。
A类:具有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B类:取得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技)毕业生并报考我院医卫类专业的考生。(我院医卫类专业见招生专业表备注栏)
C类:无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往届高中毕业考生,以及取得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技)毕业生并报考我院非医卫类专业的考生。
D类:具有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符合我院单独招生体育特长报名条件的考生。详情见《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E类: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等社会人员。须分别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企业在岗人员须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单招代码:12739)
教学 院部 | 专业名称 | 计划 | 招收考生类别 | 学费标准 (元/年) | 备注 |
园林 学院 | 园林技术 | 240 | A、B、C、D、E | 3300 | |
园林技术(花艺环境设计方向) | 60 | A、B、C、D | 3300 | ||
林业技术 | 140 | A、B、C、D、E | 3000 | ||
林业技术(景观园林方向) | 30 | A、B、C、D | 3000 | ||
园林工程技术 | 80 | A、B、C、D | 7500 | ||
园林工程技术(成本核算方向) | 30 | A、B、C、D | 7500 | ||
森林生态旅游 | 150 | A、B、C、D、E | 3300 | ||
森林生态旅游(高星级酒店经营方向) | 30 | A、B、C、D | 3300 | ||
风景园林设计 | 50 | A、B、C、D | 7500 | ||
森林资源保护 | 30 | A、B、C、D | 3000 | ||
生物 工程 学院 | 畜牧兽医 | 300 | A、B、C、D、E | 3300 | |
宠物养护与驯导 | 70 | A、B、C、D | 3000 | ||
宠物临床诊疗技术 | 90 | A、B、C、D | 3000 | ||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与利用 | 40 | A、B、C、D | 3000 | ||
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药品检验方向) | 60 | A、B、C、D | 4600 | ||
动物药学 | 40 | A、B、C、D | 3000 | ||
医 学 院 | 护理 | 410 | A、B、C、D | 5460 | 医卫类 |
助产 | 100 | A、B、C、D | 5460 | 医卫类 (限女生) | |
康复治疗技术 | 90 | A、B、C、D | 5460 | 医卫类 | |
医药 技术 学院 | 药学 | 100 | A、B、C、D | 5460 | 医卫类 |
中药学 | 80 | A、B、C、D | 5460 | 医卫类 | |
医学检验技术 | 60 | A、B、C、D | 5460 | 医卫类 | |
药品生产技术 | 30 | A、B、C、D | 4600 | 医卫类 | |
生物制药技术 | 30 | A、B、C、D | 5060 | 医卫类 | |
口腔医学技术 | 40 | A、B、C、D | 5460 | 医卫类 | |
医学美容技术 | 60 | A、B、C、D | 5460 | 医卫类 | |
生态 宜居 学院 | 环境艺术设计 | 50 | A、B、C、D | 7500 | |
环境艺术设计(环境生态修复设计方向) | 50 | A、B、C、D | 7500 | ||
环境工程技术 | 30 | A、B、C、D | 4600 | ||
环境工程技术(大数据方向) | 30 | A、B、C、D | 4600 | ||
环境工程技术(环境污染防治与控制管理方向) | 30 | A、B、C、D | 46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家居方向) | 240 | A、B、C、D | 46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70 | A、B、C、D、E | 4600 | ||
建筑室内设计 | 120 | A、B、C、D | 7500 | ||
商 学 院 | 会计 | 160 | A、B、C、D | 3500 | |
经济信息管理 | 120 | A、B、C、D、E | 3500 | ||
经济信息管理(网店运营方向) | 50 | A、B、C、D | 3500 | ||
市场营销 | 160 | A、B、C、D、E | 3500 | ||
市场营销(新媒体营销方向) | 60 | A、B、C、D | 3500 | ||
物流管理 | 190 | A、B、C、D、E | 3500 |
注:以上各专业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2020年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报名及相关事项
㈠网上报名:考生于2020年5月6日—5月18日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neao.cn/ks)进行报名,我院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㈡单招考试报名费缴纳:2020年5月7日—5月23日,通过微信支付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院招生网http://zsw.hnebp.edu.cn/。
㈢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2020年5月21日—23日,具体方法详见学院招生网http://zsw.hnebp.edu.cn/。
五、招生录取程序
㈠填报专业志愿:考生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neao.cn/ks)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㈡资格审查:学校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考试的考生名单。E类考生请于5月18-20日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给我院认定,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往届生身份报考,须参加文化基础笔试。
㈢考试安排: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5月24日(星期日)
上午:9:00—12:10 B、C类文化基础(语文、数学笔试);E类技能测试(面试)
下午:13:00—16:00 A、C类技能测试(面试);B类技能测试(医卫专业知识笔试);D类体育专项测试
2.考试地点: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衡阳市石鼓区望城路165号)。
㈣考试方法及成绩计算
1.A、D类考生文化基础笔试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3科(满分300分,如有补考,以第一次成绩为准)。B、C类考生文化基础笔试由学院命题,命题依据高中、中职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卷面总分300分(语文150、数学150)。E类考生免予文化基础笔试。
2.A、C、E类技能测试主要考查专业认知、兴趣爱好、职业倾向、职业发展潜能,满分150分。B类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医卫专业知识,满分150分。D类技能测试主要考查体育专项素质,满分150分。
3.A、B、C类考生总成绩由文化基础+技能测试构成,E类考生总成绩为技能测试成绩,D类考生成绩计算依据《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实施。
㈤录取
1.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志愿及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择优录取,一志愿优先。确保应往届普高和职高考生录取比例相同。如有专业招生计划不能完成,我院根据参考情况进行调剂,从高分往低分递补录取考生。
2.体育特长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根据《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的相关要求,择优录取。
3.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学校招生网公示。经批准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录取备案手续。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4.剩余计划的安置:未完成的单招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六、纪律监督
㈠坚决执行教育部和我省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高校招生“十严禁”“30 个不得”等工作禁令。
㈡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734-8591322。
七、其他事宜
㈠经我院单独招生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来校办理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学院视情况可取消其入学资格。凡被我院单招录取新生不得办理转学及在单招专业外转换专业。
㈡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㈢我院单独招生属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全国高考普招性质相同,单招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其在校及毕业与普招高考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㈣社会人员考生只能录取到E类考生报考专业(招生专业表中E类考生的8个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 号)文件规定,社会人员考生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编班教学或实施分层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