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8〕1号)、《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专升本”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推荐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2.免试推荐范围。(1)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以下财经商贸大类奖项的具有“专升本”免试推荐资格: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2)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3.实施两类专项计划。(1)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2)做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参加“专升本”考试工作。凡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 2021 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 2021 年“专升本”选拔考试。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2.考试课程(考试大纲见附件)


3.考试地点

湖南工商大学南校区,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

四、录取

1.普通录取。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专升本”各招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共录取100人(不包括推免生)。其中,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录取比例,且不高于所在专业录取比例 10 个百分点;退役的录取比例不低于60%。
 2.推免生录取。我校2021年拟录取推免生10人,面向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和旅游管理三个专业。如果某专业推免生报名人数多于应录取推免生人数,我校将依次根据推免生获奖层次、名次、专科学校在校成绩(截止日期2021年5月15日)等确定。

五、录取公示、上报及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校根据考试成绩和录取规则按规定的比例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将无异议的“专升本”拟录取学生名单于6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审查。7月份,我校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录取名单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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