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2021-09-03 15:37:59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0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位于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的历史文化名城益阳市,距湖南省会长沙54公里,处于渝长厦与呼南高铁交汇点,交通十分便利。学校占地面积501.6亩,现有教职工900余人,全日制在校学生1万余人。学校建有1所综合型直属附属医院和1所直属附属口腔医院,床位800张。拥有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和百余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与中南大学湘雅附三医院、益丰大药房、石门县人民医院、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益阳康雅医院、桃江县人民医院、桃江县中医院等企业单位长期开展合作办学。学校先后被评为“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文明高校”“省级园林式单位” “湖南省最美高校”“湖南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系国家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口腔健康教育基地、湖南省防治血吸虫病培训基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护理人才合作培养学校。学校建有医学形态学实训中心、医学机能实训中心、护理(助产)实训中心、临床医学实训中心、口腔医学实训中心等现代化实验实训中心,拥有武陵山中医药研究所、益阳市环洞庭湖血吸虫病感染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学校人体生命科学馆、中药标本馆为省级科普教学基地。
学校开设有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护理、助产、健康管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生产技术等13个专业。其中,护理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口腔医学和药学专业是湖南省“十三五”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增设全科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养老护理、渉日护理、ICU护理等多个专业方向。推进健康养老服务、基层卫生服务、药事管理与服务等专业群建设,健康养老服务专业群为湖南省教育厅培育项目。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坚持“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教学理念,与教学医院合作开展“1+1+1”人才培养工作 。专升本录取率和录取人数连续五年居全省第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多年达95%以上,居全省同类学校前列。规培生执助考试通过率达90%以上。学校实习就业基地遍布湖南、湖北、北京、上海、广东、广西、浙江、四川、海南等各大医院和医药企业以及解放军各大战区医院,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
学校秉持“明德弘医、博学致远”的校训精神,坚持“以服务益阳和环洞庭湖地区为重点,面向湖南,辐射全国,为医疗卫生机构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全面推进“活力校园、法治校园、科技校园、幸福校园”建设,坚持“守正出新、融合发展”,咬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目标,建设高水平医学职业院校。
益阳医专国标代码(14097),湖南招生代码(4381)。
一、招生专业、计划与学费标准
普通单招计划:共1420人,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学费 | 备注 |
护理 | 3年 | 420人 | 5460元/年 | 建议身高1.58米以上; |
助产 | 3年 | 100人 | 5460元/年 | 只招女生,建议身高1.58米以上; |
健康管理 | 3年 | 100人 | 5460元/年 | |
药学 | 3年 | 150人 | 5460元/年 | |
中药学 | 3年 | 100人 | 5460元/年 |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3年 | 100人 | 4600元/年 | |
药品生产技术 | 3年 | 100人 | 4600元/年 | |
康复治疗技术 | 3年 | 100人 | 5460元/年 | |
眼视光技术 | 3年 | 50人 | 5460元/年 | |
医学影像技术 | 3年 | 50人 | 5460元/年 | |
医学检验技术 | 3年 | 150人 | 5460元/年 |
注: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护理、助产专业招聘时一般要求身高 1.58m 以上,其中助产一般只招女生。为确保顺利就业,建议不符合用人单位招聘需求的考生慎重报考。
二、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于 3月 8 日至 16 日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填报志愿,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办法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志愿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只允许填报我校公布的实施单招的专业。
三、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打印
(一)应往届高中毕业考生和中职考生的资格审查均在网上进行。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将于 3月 18日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jy.hnyyyz.com/zs/)对社会公布。
(二)考试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3月19日- 3月21日登陆学校网站在线缴纳考试费,缴费标准为80元/人。(缴费流程详见学校招生网)。
(三)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已缴纳考试费的考生于3月22日至3月27日登陆学校招生网自助打印准考证。
(四)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能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以其全省毕业会考成绩中语数外三门总分按百分制折算作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只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往届高中考生和中职对口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面试)。考试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只允许考生持电子健康绿码和准考证进入校园参考,家长及社会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一)考试形式:采取“文化素质考试”(笔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模式。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对象: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90 分钟;其中语文(50 分)数学(30 分)英语(20 分);依据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主要考核高中教育阶段学生的语言与逻辑知识、人文知识、数学应用能力和英语基础,占总成绩的 60%。
考试对象:中职对口考生。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90 分钟,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60%(非医学专业中职生慎报)。
2、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考试对象:所有报考我校单招考试的考生。满分 100 分,测试时间 3-5 分钟,占总成绩的 40%。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职业潜能、心理素质等,考核专家组每组由 5 人组成,全程实行“多重随机”管理,考生随机抽取面试号、随机抽取评委、随机编排考场、随机抽取试题等,确保面试测试公平公正。
(二)考试时间:3 月 28 日
(三)考试地点: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6号)
五、录取原则
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
(一)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考时所采集的信息。
(二)按填报第一专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类别确定拟录取名单(遇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排序录取,如文化成绩亦相同则按语、数、外依次排序)。应届普高生一类、往届普高生一类、应往届中职对口生一类,按三类考生参考所占比例确定相应录取人数比例,确保各类别间招生的公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录取专业原则上为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
(三)湖南省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考生,持有护士资格证的考生报考健康管理专业,根据相关规定可优先录取。
(四)具有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考生,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举办的全国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技能竞赛(包括“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新创业大赛)省级一等奖以上的考生报考任一专业,免试入学(要求竞赛获奖的专业大类与我校单招招生专业对口)。获得上述省级二、三等奖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五)符合上述第三、第四项条件的考生必须在 3月 25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建档立卡手册原件;持有护士资格证的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护士资格证原件;竞赛获奖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原件送至学校行政楼112办公室,由招生就业处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审核)。
(六)任一测试缺考的考生或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录取程序:录取程序:拟录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如无疑议,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中录取通知书将和湖南省高考统招录取新生一同发放。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查询。
(八)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湖南省2021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转学及转专业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六、日程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2月9日 | 网上公布招生简章、单招方案 |
3月8日 - 3月16日 | 网上报名 |
3月18日 | 报名资格审查,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 |
3月19日 - 3月21日 | 网上缴费 |
3月22日 - 3月27日 | 打印准考证 |
3月28日 | 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
4月2日 - 4月6日 | 公示拟录取名单(见学校招生网) |
4月10日 | 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
8月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七、监督机制
(一)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二)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及益阳市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和我省相关文件规定,严格保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 实施考试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四)对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党纪政纪相关条规予以严肃处理。